熱原檢測法規(guī)要求

來源: 發(fā)布時間:2025-12-01

革蘭氏陽性菌注射劑產品依賴內毒素檢測存在安全風險,需結合熱原檢測特性制定防控方案。內毒素是革蘭氏陰性菌細胞壁的脂多糖成分,而革蘭氏陽性菌可產生非內毒素熱原(NEPs),如脂磷壁酸,這類物質同樣能引發(fā)人體發(fā)熱反應,若檢測內毒素,可能遺漏 NEPs 污染,導致臨床用藥風險。對此,風險評估需重點關注三點:一是建議開展家兔法與內毒素檢測的一致性實驗,對比兩種方法的檢測結果,排查是否存在內毒素未檢出但家兔法陽性的情況;二是采用 MAT 法熱原檢測,其通過單核細胞活化機制,可同時識別內毒素與 NEPs,若 MAT 法檢測陽性,需進一步追溯 NEPs 來源;三是若無法排除 NEPs 風險,必須按藥典要求補充熱原檢測(如 MAT 法或家兔法),而非依賴內毒素檢測。尤其對于新藥或工藝變更后的產品,需通過多方法驗證,確保熱原檢測覆蓋所有潛在致熱物質,保障臨床用藥安全。
單核細胞活化試驗(MAT)將熱原檢測從經驗性觀察,推進至受體-配體相互作用的分子本質。熱原檢測法規(guī)要求

熱原檢測法規(guī)要求,熱原檢測

中國藥典對 MAT 法熱原檢測要求 4 復孔,未明確 CV 限值,需結合細胞實驗特性合理解讀與操作。藥典不設 CV 限值的主要原因是:MAT 法基于細胞反應,細胞活性易受環(huán)境微小變化(如溫度、pH)影響,存在天然不穩(wěn)定性,過嚴的 CV 要求可能脫離實際;但實驗室可通過積累多批次數(shù)據(jù),制定內部 CV 控制范圍(如定量上下限 CV≤30%、25%),確保檢測重復性。關于 3 復孔的適用性:若長期數(shù)據(jù)顯示 CV 控制良好(如連續(xù) 10 批次 CV<20%),且樣品為中間過程檢測(非 QC 放行),可嘗試 3 復孔,但需同步設置加標對照,驗證結果可靠性;若為 QC 放行檢測,仍建議按 4 復孔操作,符合藥典下限要求。對于異常點處理,可采用狄克遜準則(Q 檢驗)等統(tǒng)計學方法 —— 如某復孔 IL-6 檢測值偏離平均值 30% 以上,且無明顯操作誤差(如加樣錯誤),可判定為異常點并剔除,但需在原始記錄中詳細說明原因,確保數(shù)據(jù)可追溯,避免隨意剔除導致結果失真。
熱原檢測法規(guī)要求在藥品安全語境中,熱原特指細菌性熱原—微生物代謝產物、細菌尸體及內毒素的統(tǒng)稱。

熱原檢測法規(guī)要求,熱原檢測

消除炎癥成分的樣品可能抑制 IL-6 產生,需通過科學評估排除干擾,確保 MAT 法熱原檢測結果準確。根據(jù)藥典要求,若樣品能抑制單核細胞促炎癥因子釋放,需通過以下步驟驗證適用性:首先,選擇樣品 A、2A、4A 倍稀釋(均不超過上限有效稀釋倍數(shù) MVD),避免高濃度消除炎癥成分過度抑制;其次,進行供試品加標回收率實驗,若回收率在 50%-200% 的合格范圍,說明消除炎癥成分未影響熱原檢測;再對比 “供試品配制的標曲” 與 “稀釋液配制的標曲”,若兩者 IL-6 檢測值相差在 ±20% 以內,表明樣品基質對檢測無系統(tǒng)性干擾。例如,某消除炎癥單抗樣品經 2 倍稀釋后,加標回收率達 120%,兩種標曲 IL-6 值相差 15%,判定可適用 MAT 法。若出現(xiàn)回收率偏低(<50%),可嘗試增加稀釋倍數(shù)(如 8A 倍)或采用熱滅活(若樣品耐熱)去除消除炎癥活性;若仍無法排除干擾,需結合家兔法進行對比驗證,避免因消除炎癥成分導致假陰性。

MAT法熱原檢測中,非內毒素熱原(NEP)對照品設為 “選做”,且試劑盒不默認配備,需結合檢測需求靈活使用,背后有明確的設置邏輯。首先,試劑盒開發(fā)階段已通過驗證(用多種 NEP 配體刺激細胞),證明其可檢出 NEP,后期實驗是否加入 NEP 對照,需根據(jù)內部管理要求或專業(yè)人員建議確定,無需強制設置;若產品產線明確無 NEP 污染風險(如只使用革蘭氏陰性菌原料),可刪除 NEP 對照,簡化操作。其次,試劑盒不配備 NEP 對照品,是因不同用戶需求差異大 —— 部分用戶需檢測特定 NEP(如脂磷壁酸),部分需檢測廣譜 NEP,因此提供單獨購買選項,用戶可按需選擇,避免資源浪費。NEP 對照品的主要使用場景包括:一是方法驗證階段,用于確認試劑盒對 NEP 的響應性;二是產品工藝變更后,排查是否引入 NEP 污染;三是歐盟申報時,需證明方法可覆蓋 NEP,此時需加入 NEP 對照品并顯示陽性結果。若樣品檢測中 NEP 對照品陽性,而樣品檢測陰性,可排除 NEP 污染;若樣品陽性,則需進一步鑒定熱原類型。
湖州申科熱原檢測試劑盒中單核細胞系表面有多種Toll樣受體,可響應革蘭氏陽性菌、病毒等熱原。

熱原檢測法規(guī)要求,熱原檢測

熱原檢測MAT法的法規(guī)地位持續(xù)提升,已成為多國藥典認可的熱原檢測替代方法。歐洲藥典(EP)是推動 MAT 應用的關鍵力量:通則 2.6.30 明確 MAT 可替代家兔熱原試驗(RPT),且能同時檢測內毒素與非內毒素熱原;2024 年歐洲藥典委員會批準刪除所有條款中的家兔法,修訂文本將于 2025 年7月1日生效,強制鼓勵使用 MAT 等體外替代方法。美國藥典(USP)<151> 規(guī)定,經驗證的體外熱原試驗(如 MAT)可替代家兔法,且需依據(jù) USP<1225>開展驗證;FDA 行業(yè)指南進一步明確 MAT 的合規(guī)性。中國藥典 2020 年版通則 9301 將 MAT 列為熱原檢查的補充方法,雖暫未替代家兔法,但明確其適用于復雜基質樣品的全熱原篩查。此外,ISO 10993-1、ICCVAM 等國際標準也優(yōu)先推薦體外熱原檢測模型,全球法規(guī)協(xié)同推動 MAT 成為熱原檢測的主流技術。
MAT 法干擾試驗需設 3 個樣品濃度梯度(A、2A、4A 倍),均不超過MVD且加標回收合格。北京高效熱原檢測MAT法

熱原檢測實驗中,標準化培養(yǎng)基與恒定環(huán)境讓單核細胞系活性穩(wěn)定,避免PBMC凍存后的功能衰減。熱原檢測法規(guī)要求

MAT 法與傳統(tǒng)家兔法在熱原檢測中,性能差異明顯,MAT 法在準確性、效率與合規(guī)性上更具優(yōu)勢。從結果評判來看,MAT 法以 “加標回收率 50%-200%、供試品濃度 < 規(guī)定限值(CLC)” 為合格標準,靈敏度達 0.0125EU/mL,可準確定量熱原濃度;而家兔法能定性(觀察體溫升高),靈敏度低(約 0.1-0.5EU/mL),易因家兔個體差異(如免疫狀態(tài)、應激反應)導致假陰性。從檢測效率來看,MAT 法樣品與細胞共培養(yǎng) 24 小時即可出結果,且可批量檢測(96 孔板一次處理多個樣品);家兔法需連續(xù)觀察 72 小時,每次只能檢測少量樣品,耗時且人力成本高。從合規(guī)性來看,MAT 法不使用動物,符合 3R 原則,已被歐盟接受(EP 刪除家兔法);家兔法因動物實驗屬性,面臨歐盟等地區(qū)的法規(guī)限制。此外,MAT 法重復性優(yōu)(復孔 CV 可控制在 30% 以內),家兔法因個體差異 CV 常超 50%,進一步凸顯 MAT 法在現(xiàn)代熱原檢測中的優(yōu)勢。
熱原檢測法規(guī)要求